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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決編  宣言 
:可棄置自己現場1張LV4或以下的
角色。如這樣做,選擇最多1張「LV少於或等於被棄置的角色的LV」的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可棄置自己現場1張LV4或以下的
角色。如這樣做,選擇最多1張「LV少於或等於被棄置的角色的LV」的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宣言 放置到棄牌區:選擇自己現場任意張數的角色,回合結束為止,AP+1000。

 對手回合中  現場棄置時 選擇最多1張睡眠狀態的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 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 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對手回合中  現場棄置時 選擇自己棄牌區最多1張LV5或以下的卡名[伏特加]登場。
靈光一閃| 解決編 選擇最多1張採取行動中的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靈光一閃| 解決編 選擇最多1張採取行動中的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