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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文卡表由「路基亞」製作, |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回合➊ 自己利用提示來使用手牌時,選擇最多1張「LV少於或等於該卡」的角色,放置到牌庫下面。
 回合➊ 自己利用提示來使用手牌時,選擇最多1張「LV少於或等於該卡」的角色,放置到牌庫下面。
:從手牌選擇最多1張LV5或以下的特徵[少年偵探團]的角色登場。卡名[江戶川柯南]登場的情況下,抽1張卡。
:從手牌選擇最多1張LV5或以下的特徵[少年偵探團]的角色登場。卡名[江戶川柯南]登場的情況下,抽1張卡。
 宣言  回合➊ 棄置1張手牌:回合結束為止,此角色的AP+1000,並且擁有突擊(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雙方現場角色合計有6張或以上的情況下,手牌上的此角色變為LV4。
角色被激活。
雙方現場角色合計有6張或以上的情況下,手牌上的此角色變為LV4。
角色被激活。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角色公開並加入手牌,將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
角色公開並加入手牌,將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


卡公開並加入手牌,將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有卡加入手牌的情況下,棄置1張手牌。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卡公開並加入手牌,將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有卡加入手牌的情況下,棄置1張手牌。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介入 AP+2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介入 AP+2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棄置1張手牌。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6張卡,從中選擇最多2張LV4或以下的特徵[少年偵探團]的角色登場,將餘下的卡洗勻後放置到牌庫下面。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回合中  回合➊ 此角色進行接觸時,此角色被激活。
 自己回合中  回合➊ 此角色進行接觸時,此角色被激活。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介入的
卡加入手牌。
介入的
卡加入手牌。



介入 AP+2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介入 AP+2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卡公開並加入手牌,將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有卡加入手牌的情況下,棄置1張手牌。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卡公開並加入手牌,將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有卡加入手牌的情況下,棄置1張手牌。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角色對[角色]採取行動時,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角色對[角色]採取行動時,抽1張卡,然後棄置1張手牌。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角色的AP+1000。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角色的AP+1000。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角色下面。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登場時 可棄置自己牌庫上面7張卡。如這樣做,選擇最多1張角色,放置到牌庫下面。
 登場時 可棄置自己牌庫上面7張卡。如這樣做,選擇最多1張角色,放置到牌庫下面。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角色登場。回合結束為止,給予該角色突擊(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及「回合結束時,此角色從現場返回手牌。」。
角色登場。回合結束為止,給予該角色突擊(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及「回合結束時,此角色從現場返回手牌。」。
: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3張卡,從中選擇1張卡加入手牌,將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3張卡,從中選擇1張卡加入手牌,將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卡的情況下,加入手牌。被公開的是以外的卡的情況下,放置到牌庫下面。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角色公開並加入手牌,將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卡公開並加入手牌,將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有卡加入手牌的情況下,棄置1張手牌。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卡公開並加入手牌,將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有卡加入手牌的情況下,棄置1張手牌。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介入 AP+2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角色下面。
角色登場」。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角色下面。
角色登場」。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角色,回合結束為止,給予突擊[事件](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對事件採取行動)。本回合中,下次對手的證據被棄置時,選擇最多1張睡眠狀態的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回合➊ 自己現場角色對[事件]採取行動時,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棄置。
角色,回合結束為止,AP+1000。
 回合➊ 自己現場角色對[事件]採取行動時,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棄置。
角色,回合結束為止,AP+1000。
將此角色以外的1張角色睡眠: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棄置。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選擇最多1張角色,回合結束為止,給予子彈(不能阻擋此角色採取的行動)。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卡公開並加入手牌,將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有卡加入手牌的情況下,棄置1張手牌。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卡公開並加入手牌,將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有卡加入手牌的情況下,棄置1張手牌。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介入 AP+2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介入 AP+2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角色被棄置時,抽1張卡,然後棄置1張手牌。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角色登場。
角色登場。
對手隨機棄置1張手牌。選擇最多1張角色,回合結束為止,給予子彈(不能阻擋此角色採取的行動)。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對手棄置1張手牌。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回合➊ 自己現場角色採取行動時,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放置到牌庫上面或下面。(自己選擇上面或下面)
 回合➊ 自己現場角色採取行動時,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放置到牌庫上面或下面。(自己選擇上面或下面)
此角色不能採取行動、阻擋。對手現場角色不能指定此角色採取行動。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介入 AP+2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介入 AP+2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棄置1張手牌:從此角色以外,選擇最多1張LV8或以下的
角色,回合結束為止,給予突擊[角色](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對角色採取行動)。
角色被棄置時,抽1張卡。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卡公開並加入手牌,將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有卡加入手牌的情況下,棄置1張手牌。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卡公開並加入手牌,將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有卡加入手牌的情況下,棄置1張手牌。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角色加入手牌。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回合結束為止,給予突擊[角色](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對角色採取行動)。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從自己棄牌區選擇最多1張
角色加入手牌。
角色加入手牌。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回合結束為止,給予突擊[角色](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對角色採取行動)。
靈光一閃(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從自己棄牌區選擇最多1張
角色加入手牌。
指定1個卡名,然後搜查1(對手從牌庫上面翻開1張卡,然後以任意順序放回牌庫下面)。發現被指定的卡名的情況下,選擇最多2張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介入 抽2張卡,然後棄置1張手牌。(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介入 抽2張卡,然後棄置1張手牌。(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介入  自己回合中 (在自己回合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發動)棄置接觸中的全部角色。
介入  自己回合中 (在自己回合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發動)棄置接觸中的全部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