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回合➊  自己利用提示來使用手牌時,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3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
特徵[少年偵探團] 的角色公開並加入手牌,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
 回合➊  自己現場的
特徵[少年偵探團] 的角色使用
 宣言  能力時,回合結束為止,此角色擁有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回合➊  自己利用提示來使用手牌時,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3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
特徵[少年偵探團] 的角色公開並加入手牌,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
 回合➊  自己現場的
特徵[少年偵探團] 的角色使用
 宣言  能力時,回合結束為止,此角色擁有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宣言   回合➊  棄置牌庫上面3張卡 :
卡名[阿笠博士] 或
特徵[少年偵探團] 的角色因此
 宣言  能力而被棄置時,選擇最多1張LV8或以下的角色放回牌庫下面。
 宣言   回合➊  棄置牌庫上面3張卡 :
卡名[阿笠博士] 或
特徵[少年偵探團] 的角色因此
 宣言  能力而被棄置時,選擇最多1張LV8或以下的角色放回牌庫下面。
 解決編   登場時  可棄置1張手牌。如這樣做,選擇自己現場最多1張LP0的
卡名[毛利蘭] 被激活。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從自己棄牌區選擇最多1張卡名[工藤新一] 加入手牌。 宣言  :選擇最多1張LV6或以下的
卡名[毛利蘭] ,回合結束為止,給予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從自己棄牌區選擇最多1張卡名[江戶川柯南] 加入手牌。 登場時  從自己棄牌區,選擇最多5張不同卡名的
特徵[少年偵探團] ,放置到此角色下面。
根據疊在此角色下面的卡的數量(不包括設置的卡),擁有以下能力。
【1張或以上】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3張或以上】此角色採取行動時,抽1張卡。
【5張或以上】此角色採取行動時,獲得1個證據。
 登場時  從自己棄牌區,選擇最多5張不同卡名的
特徵[少年偵探團] ,放置到此角色下面。
根據疊在此角色下面的卡的數量(不包括設置的卡),擁有以下能力。
【1張或以上】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3張或以上】此角色採取行動時,抽1張卡。
【5張或以上】此角色採取行動時,獲得1個證據。
 登場時  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4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情境公開並加入手牌,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有卡加入手牌的情況下,棄置1張手牌。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自己回合中   回合➊  自己現場激活狀態的
特徵[少年偵探團] 的角色變成睡眠狀態時,抽1張卡,並且將1張手牌放置到棄牌區。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誤導1 (對手進行推理時,可將此卡睡眠,然後對手的LP-1) 登場時  對手現場擁有合計3張或以上,睡眠狀態或擊暈狀態的角色的情況下,抽1張卡。
 宣言  :選擇最多1張LV6或以下的角色睡眠。
介入 AP+1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宣言  :選擇最多1張LV6或以下的角色睡眠。
介入 AP+1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宣言  放置到牌庫下面 :選擇最多1張LP0的
角色,回合結束為止,LP+1。
 對手回合中   現場棄置時  從手牌選擇最多1張LV6或以下的
卡名[工藤新一] 的角色登場。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從自己棄牌區選擇最多1張卡名[工藤新一] 加入手牌。 對手回合中   現場棄置時  選擇最多1張角色,回合結束為止AP-2000。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回合結束時,此角色從現場返回手牌,並且棄置1張手牌。
介入 選擇最多1張AP5000或以下的角色睡眠。(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AP5000或以下的角色睡眠。介入 選擇最多1張AP5000或以下的角色睡眠。(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AP5000或以下的角色睡眠。 宣言  :從自己牌庫上面公開1張卡,被公開的卡是
卡名[阿笠博士] 或
特徵[少年偵探團] 的角色的情況下,加入手牌。被公開的是以外的卡的情況下,放置到牌庫下面。
 宣言  :從自己牌庫上面公開1張卡,被公開的卡是
卡名[阿笠博士] 或
特徵[少年偵探團] 的角色的情況下,加入手牌。被公開的是以外的卡的情況下,放置到牌庫下面。
介入  對手回合中  (在對手回合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選擇最多1張特徵[少年偵探團] 的角色被激活。 對手回合中   現場棄置時  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5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情境公開並加入手牌,將餘下的卡洗勻後放置到牌庫下面。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對手回合中   現場棄置時  逐一公開自己牌庫上面1張卡,直至出現
卡名[阿笠博士] ,將該卡加入手牌。將餘下被公開的卡放置到牌庫下面並洗勻。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宣言  :抽1張卡,並且棄置1張手牌。
介入 AP+1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宣言  :抽1張卡,並且棄置1張手牌。
介入 AP+1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自己現場只有此角色的情況下,此角色的AP+2000。
自己現場只有此角色的情況下,此角色的AP+2000。
 自己回合中   回合➊  特徵[毛利偵探事務所] 的角色在自己現場登場時,公開對手牌庫上面1張卡。(然後復原)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可將自己現場1張LV8或以下的角色放置到牌庫下面。如這樣做,選擇對手現場最多1張LV8或以下的角色放置到牌庫下面,並且從手牌選擇最多1張LV6或以下的
角色,以睡眠狀態登場。
可將自己現場1張LV8或以下的角色放置到牌庫下面。如這樣做,選擇對手現場最多1張LV8或以下的角色放置到牌庫下面,並且從手牌選擇最多1張LV6或以下的
角色,以睡眠狀態登場。
抽2張卡。
介入  自己回合中  AP+1000 對手回合中  AP+3000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登場時  逐一公開自己牌庫上面1張卡,直至出現
情境,將該卡加入手牌。將餘下被公開的卡放置到牌庫下面並洗勻。
 自己回合中   回合➊  自己使用
情境時,可棄置1張手牌。(先解決情境後才棄置)如這樣做,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棄置。
 登場時  逐一公開自己牌庫上面1張卡,直至出現
情境,將該卡加入手牌。將餘下被公開的卡放置到牌庫下面並洗勻。
 自己回合中   回合➊  自己使用
情境時,可棄置1張手牌。(先解決情境後才棄置)如這樣做,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棄置。
 宣言   回合➊  從棄牌區選擇2張 情境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 :從手牌使用1張LV5或LV6的
情境。
 宣言   回合➊  從棄牌區選擇2張 情境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 :從手牌使用1張LV5或LV6的
情境。
 絆   大岡紅葉  不會被對手能力或效果選擇。
 回合➊  此角色採取行動時,從手牌選擇最多1張LV6或以下的
角色,以睡眠狀態登場。
 絆   大岡紅葉  不會被對手能力或效果選擇。
 回合➊  此角色採取行動時,從手牌選擇最多1張LV6或以下的
角色,以睡眠狀態登場。
 登場時  逐一公開自己牌庫上面1張卡,直至出現LV8或以上的
卡名[服部平次] ,將該卡加入手牌。將餘下被公開的卡放置到牌庫下面並洗勻。有卡加入手牌的情況下,棄置1張手牌。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從自己棄牌區選擇最多1張卡名[服部平次] 加入手牌。 登場時  逐一公開自己牌庫上面1張卡,直至出現LV8或以上的
卡名[服部平次] ,將該卡加入手牌。將餘下被公開的卡放置到牌庫下面並洗勻。有卡加入手牌的情況下,棄置1張手牌。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從自己棄牌區選擇最多1張卡名[服部平次] 加入手牌。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此角色可指定對手現場被設置了卡,並且是激活狀態的角色採取行動。
 登場時  選擇對手現場最多1張角色,將對手牌庫上面1張卡以背面向上設置在該角色下面。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此角色可指定對手現場被設置了卡,並且是激活狀態的角色採取行動。
 登場時  選擇對手現場最多1張角色,將對手牌庫上面1張卡以背面向上設置在該角色下面。
 自己回合中  對手現場被設置了卡的角色的AP-1000。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自己回合中  對手現場被設置了卡的角色的AP-1000。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介入 AP+1000,並且選擇對手現場最多1張接觸中的角色,將對手牌庫上面1張卡以背面向上設置在該角色下面。(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宣言  棄置1張設置在自己現場角色下面的卡 :抽1張卡。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登場時  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4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
特徵[偵探] 的角色公開並加入手牌,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
 宣言   回合➊  從手牌棄置1張特徵[偵探] 的角色 :從此角色以外,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棄置。將此角色從現場放置到牌庫下面。
 登場時  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4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
特徵[偵探] 的角色公開並加入手牌,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
 宣言   回合➊  從手牌棄置1張特徵[偵探] 的角色 :從此角色以外,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棄置。將此角色從現場放置到牌庫下面。
誤導1 (對手進行推理時,可將此卡睡眠,然後對手的LP-1)
 自己回合中   回合➊  自己現場LP1或以上的角色進行推理時,可抽1張卡。如這樣做,此推理不會讓自己獲得證據。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介入 AP+1000,並且可選擇1張以背面向上被設置在對手現場角色下面的卡棄置。如這樣做,改為AP+3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自己回合中   回合➊  自己獲得證據時,從上面查看自己1個證據。(查看背面向上的證據的情況下,然後復原)
介入 AP+1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將此情境設置在自己現場1張
角色下面。
被此情境設置的角色,擁有「此角色採取行動時,對手可以阻擋的情況下,必須要阻擋。」及「此角色進行接觸時,在該次接觸中,此角色的AP+2000。」。
將此情境設置在自己現場1張
角色下面。
被此情境設置的角色,擁有「此角色採取行動時,對手可以阻擋的情況下,必須要阻擋。」及「此角色進行接觸時,在該次接觸中,此角色的AP+2000。」。
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5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
特徵[偵探] 的角色,及最多1張與該角色不同顏色的
特徵[偵探] 的角色公開並加入手牌,將餘下的卡洗勻後放置到牌庫下面。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從自己棄牌區選擇最多1張特徵[偵探] 的角色加入手牌。抽2張卡。
介入  自己回合中  AP+1000 對手回合中  AP+3000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對手現場擊暈狀態的角色在自動階段不會被激活。(除非變成激活狀態或睡眠狀態,否則擊暈狀態不會被解除)
 登場時  選擇最多1張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對手現場擊暈狀態的角色在自動階段不會被激活。(除非變成激活狀態或睡眠狀態,否則擊暈狀態不會被解除)
 登場時  選擇最多1張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絆   鈴木園子  AP+1000
 回合➊  此角色採取行動並且被AP6000或以下的角色阻擋時,此角色被激活。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絆   鈴木園子  AP+1000
 回合➊  此角色採取行動並且被AP6000或以下的角色阻擋時,此角色被激活。
 宣言  放置到牌庫下面 :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宣言  放置到牌庫下面 :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宣言  放置到棄牌區 :從自己牌庫下面公開1張卡。被公開的卡是「LV少於或等於自己FILE區張數」,並且是
角色的情況下,登場。被公開的是以外的卡的情況下,加入手牌。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宣言  放置到棄牌區 :從自己牌庫下面公開1張卡。被公開的卡是「LV少於或等於自己FILE區張數」,並且是
角色的情況下,登場。被公開的是以外的卡的情況下,加入手牌。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對手回合中   變裝時  替換
卡名[世良真純] 的情況下,可棄置此角色。如這樣做,獲得1個證據。(接觸中的角色離開現場的情況下,接觸結束)
變裝  FILE❺  (從手牌打出來替換接觸中的角色。將被替換的角色放置到牌庫下面)此角色被
卡名[苦艾酒] 的
變裝 替換時,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此角色被
卡名[苦艾酒] 的
變裝 替換時,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誤導1 (對手進行推理時,可將此卡睡眠,然後對手的LP-1)
 登場時  從自己棄牌區選擇最多1張
卡名[鈴木綾子] 以外的
特徵[鈴木財閥] 加入手牌。有卡加入手牌的情況下,棄置1張手牌。
自己現場擁有LV6或以上的
卡名[江戶川柯南] 的情況下,此角色的LP+1。
 絆   京極真   宣言   回合➊  棄置1張手牌 :選擇最多1張睡眠狀態的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自己現場擁有LV6或以上的
卡名[江戶川柯南] 的情況下,此角色的LP+1。
 絆   京極真   宣言   回合➊  棄置1張手牌 :選擇最多1張睡眠狀態的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宣言  放置到棄牌區 :選擇最多1張LV5或以上的角色睡眠。
 登場時  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1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
特徵[偵探] 的角色公開並加入手牌,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
自己回合結束時,自己現場擁有3張或以上睡眠狀態的
特徵[偵探] 的角色的情況下,可棄置此角色。如這樣做,獲得1個證據。
 登場時  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1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
特徵[偵探] 的角色公開並加入手牌,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
自己回合結束時,自己現場擁有3張或以上睡眠狀態的
特徵[偵探] 的角色的情況下,可棄置此角色。如這樣做,獲得1個證據。
此角色是睡眠狀態的情況下,對手現場角色不能指定此角色採取行動。
 回合➊  自己現場的
特徵[偵探] 的角色使用
 宣言  能力時,抽1張卡,並且棄置1張手牌。
此角色是睡眠狀態的情況下,對手現場角色不能指定此角色採取行動。
 回合➊  自己現場的
特徵[偵探] 的角色使用
 宣言  能力時,抽1張卡,並且棄置1張手牌。
 自己回合中   回合➊  此角色以外的角色
變裝 時,抽1張卡。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宣言   回合➊  從棄牌區選擇1張 角色放置到牌庫下面 :選擇最多1張角色,回合結束為止,AP+1000。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從自己棄牌區選擇最多1張卡名[怪盜基德] 加入手牌。 宣言  將此角色以外的1張特徵[偵探] 的角色睡眠 :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宣言  將此角色以外的1張特徵[偵探] 的角色睡眠 :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登場時  將自己牌庫上面1張卡以背面向上設置在此角色下面。
 宣言  棄置1張設置在此角色下面的卡 :抽1張卡。
可將自己現場1張角色放置到牌庫下面。如這樣做,逐一公開自己牌庫上面1張卡,直至出現LV8的角色並登場,將餘下被公開的卡放置到牌庫下面並洗勻。
可將自己現場1張角色放置到牌庫下面。如這樣做,逐一公開自己牌庫上面1張卡,直至出現LV8的角色並登場,將餘下被公開的卡放置到牌庫下面並洗勻。
選擇對手現場最多「與自己現場的
特徵[空手家] 的角色相同數量」的角色睡眠。自己現場全部
特徵[空手家] ,回合結束為止,AP+1000。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角色睡眠。抽2張卡。
介入  自己回合中  AP+1000 對手回合中  AP+3000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突擊[事件]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對事件採取行動)
 登場時  可給予對手1個證據。如這樣做,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棄置。
突擊[事件]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對事件採取行動)
 登場時  可給予對手1個證據。如這樣做,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棄置。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自己回合中  AP+1000
 宣言   回合➊  棄置現場LV7或以上的卡名[赤井秀一] ,或LV7或以上的卡名[黑麥威士忌] :此角色被激活。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自己回合中  AP+1000
 宣言   回合➊  棄置現場LV7或以上的卡名[赤井秀一] ,或LV7或以上的卡名[黑麥威士忌] :此角色被激活。
 登場時  從手牌選擇最多1張LV4或以下的
角色,以睡眠狀態登場。沒有登場的情況下,給予對手1個證據,並且抽1張卡。
自己的證據有3個或以下的情況下,此角色的LP+1。
 對手回合中   現場棄置時  可獲得1個證據。如這樣做,給予對手1個證據。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從自己棄牌區選擇最多1張 卡加入手牌。 回合➊  自己現場角色對[事件]採取行動而獲得證據時,可將此角色睡眠。如這樣做,選擇對手現場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返回手牌。對手棄置1張手牌。
 回合➊  自己現場角色對[事件]採取行動而獲得證據時,可將此角色睡眠。如這樣做,選擇對手現場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返回手牌。對手棄置1張手牌。
介入 AP+2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介入 AP+2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介入 AP+2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此角色的行動結束時,棄置此角色,並且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4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LV4或以下的角色登場,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
 宣言   回合➋  從手牌棄置1張卡名[赤井秀一] 或卡名[黑麥威士忌] :回合結束為止,此角色擁有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或回合結束為止,此角色擁有
子彈 (不能阻擋此角色採取的行動)。
 自己回合中  此角色以外,自己現場的
角色的AP+1000。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登場時  從上面翻開對手1個證據變成正面向上。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登場時  可從上面將自己1個證據加入手牌。如這樣做,從手牌選擇1張卡以背面向上作為證據。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對手回合中   現場棄置時  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3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
卡公開並加入手牌,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對手回合中   現場棄置時  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3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
卡公開並加入手牌,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可給予對手1個證據。將此情境設置在自己現場1張
角色下面。
被此情境設置的角色,擁有「
 回合➊  此角色對[事件]採取行動時,此角色被激活。」。
可給予對手1個證據。將此情境設置在自己現場1張
角色下面。
被此情境設置的角色,擁有「
 回合➊  此角色對[事件]採取行動時,此角色被激活。」。
選擇對手現場最多1張角色返回手牌。對手棄置1張手牌。
抽2張卡。
介入  自己回合中  AP+1000 對手回合中  AP+3000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登場時  選擇對手最多1個證據放置到牌庫下面。選擇對手現場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對手將該卡以正面向上作為證據。
 宣言   回合➊  搜查1 (對手從牌庫上面翻開1張卡,然後以任意順序放回牌庫下面)。發現LV5或以上的卡的情況下,選擇最多1張角色,回合結結束為止,AP+2000。
 登場時  選擇對手最多1個證據放置到牌庫下面。選擇對手現場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對手將該卡以正面向上作為證據。
 宣言   回合➊  搜查1 (對手從牌庫上面翻開1張卡,然後以任意順序放回牌庫下面)。發現LV5或以上的卡的情況下,選擇最多1張角色,回合結結束為止,AP+2000。
 登場時  可棄置1張手牌。如這樣做,選擇自己棄牌區最多1張LV6或以下的
特徵[警察] ,以睡眠狀態登場。
靈光一閃  解決編  選擇最多1張採取行動中的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登場時  可棄置1張手牌。如這樣做,選擇自己棄牌區最多1張LV6或以下的
特徵[警察] ,以睡眠狀態登場。
靈光一閃  解決編  選擇最多1張採取行動中的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登場時  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3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
特徵[警察] 的角色公開並加入手牌,餘下的卡放置到棄牌區。
 登場時  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3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
特徵[警察] 的角色公開並加入手牌,餘下的卡放置到棄牌區。
 登場時  對手現場角色有3張或以上的情況下,回合結束為止,此角色擁有
突擊[角色]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對角色採取行動)。
 登場時  對手現場角色有3張或以上的情況下,回合結束為止,此角色擁有
突擊[角色]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對角色採取行動)。
 宣言   回合➊  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被激活、AP+1000,並且回合結束為止,給予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抽1張卡。此能力只有在自己現場擁有
卡名[降谷零] 及
卡名[諸伏景光] 及
卡名[伊達航] 及
卡名[萩原研二] 的情況下才可以宣言。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將此卡加入手牌。 宣言   回合➊  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被激活、AP+1000,並且回合結束為止,給予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抽1張卡。此能力只有在自己現場擁有
卡名[降谷零] 及
卡名[諸伏景光] 及
卡名[伊達航] 及
卡名[萩原研二] 的情況下才可以宣言。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將此卡加入手牌。 登場時  從自己手牌選擇最多1張LV5或以下的
特徵[警察] 登場,或從自己棄牌區選擇最多1張LV5或以下的
特徵[警察] 登場。回合結束為止,該角色的AP+2000,並且給予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及「回合結束時,棄置此角色。」。
 登場時  從自己手牌選擇最多1張LV5或以下的
特徵[警察] 登場,或從自己棄牌區選擇最多1張LV5或以下的
特徵[警察] 登場。回合結束為止,該角色的AP+2000,並且給予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及「回合結束時,棄置此角色。」。
介入 AP+2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介入 AP+2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對手回合中   現場棄置時  選擇自己現場最多1張
特徵[警察] 的角色,回合結束為止,AP+1000。
 對手回合中   回合➊  自己現場LV6或以上的
特徵[警察] 的角色被棄置時,選擇最多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對手回合中   回合➊  自己現場LV6或以上的
特徵[警察] 的角色被棄置時,選擇最多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
自己現場睡眠狀況的
特徵[警察] 的角色,不會被對手的情境效果選擇。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此角色採取行動時,可棄置自己牌庫上面2張卡。如這樣做,行動結束為止,此角色的AP+1000。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此角色採取行動時,可棄置自己牌庫上面2張卡。如這樣做,行動結束為止,此角色的AP+1000。
 回合➊  對手現場角色採取行動時,此角色是睡眠狀態的情況下,選擇自己場上最多1張
特徵[警察] 的角色被激活。
 回合➊  自己現場角色進行推理時,
搜查1 (對手從牌庫上面翻開1張卡,然後以任意順序放回牌庫下面)。發現LV8或以上的卡的情況下,抽1張卡。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對手現場角色對[角色]採取行動時,選擇自己現場最多1張
卡名[目暮十三] ,行動結束為止,AP+2000。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此角色以睡眠狀態登場時,此角色被激活。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被激活。此角色以睡眠狀態登場時,此角色被激活。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被激活。 回合➊  此角色採取行動時,選擇自己棄牌區最多1張LV6或以下的
特徵[長野縣警] 的角色,以睡眠狀態登場。
 宣言   回合➊  棄置牌庫上面1張卡 :選擇最多1張角色,回合結束為止,AP+1000。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登場時  選擇最多1張擁有
誤導 的角色睡眠。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自己現場LV4或以下的
特徵[警察] 的角色進行推理時,回合結束為止,此角色的AP+1000。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選擇對手現場1張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自己現場角色有5張或以上的情況下,改為棄置該角色。
選擇對手現場1張角色擊暈。(擊暈狀態的角色被激活的情況下,改為睡眠)自己現場角色有5張或以上的情況下,改為棄置該角色。
選擇自己現場最多1張
特徵[警察] 的角色,回合結束為止,AP+2000並給予
突擊[角色] 。自己棄牌區有15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改為選擇自己現場最多2張
特徵[警察] 的角色,回合結束為止,AP+2000並給予
突擊[角色] 。
抽2張卡。
介入  自己回合中  AP+1000 對手回合中  AP+3000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自己回合結束時,可將自己FILE區上面2張卡加入手牌。如這樣做,棄置2張手牌,並且棄置此角色以外的全部角色。
自己回合結束時,可將自己FILE區上面2張卡加入手牌。如這樣做,棄置2張手牌,並且棄置此角色以外的全部角色。
 登場時  對手公開手牌,自己從中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卡,對手將該卡棄置。(然後復原手牌)
 登場時  對手公開手牌,自己從中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卡,對手將該卡棄置。(然後復原手牌)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自己在此角色接觸中使用
介入 時,在該次接觸中,此角色的AP+2000。
 自己回合中   回合➊  自己現場的
角色因自己能力或效果而被棄置時,回合結束為止,此角色的LP+1。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自己在此角色接觸中使用
介入 時,在該次接觸中,此角色的AP+2000。
 自己回合中   回合➊  自己現場的
角色因自己能力或效果而被棄置時,回合結束為止,此角色的LP+1。
 對手回合中   現場棄置時  從自己棄牌區選擇最多1張
卡名[雪莉] 以外,擁有
介入 ,並且LV6或以下的
角色卡,以睡眠狀態登場。
介入 AP+1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對手回合中   現場棄置時  從自己棄牌區選擇最多1張
卡名[雪莉] 以外,擁有
介入 ,並且LV6或以下的
角色卡,以睡眠狀態登場。
介入 AP+1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宣言  棄置此角色。選擇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棄置。
 宣言  棄置此角色。選擇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棄置。
 登場時  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棄置。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3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擁有
介入 的
卡公開並加入手牌,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有卡加入手牌的情況下,棄置1張手牌。
 登場時  選擇最多1張LV7或以下的角色棄置。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3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擁有
介入 的
卡公開並加入手牌,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有卡加入手牌的情況下,棄置1張手牌。
 自己回合中  自己現場的此角色因自己能力或效果而被棄置時,可將此角色從棄牌區以睡眠狀態登場。如這樣做,抽1張卡。
介入 AP+1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自己回合中  自己現場的此角色因自己能力或效果而被棄置時,可將此角色從棄牌區以睡眠狀態登場。如這樣做,抽1張卡。
介入 AP+1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介入 AP+2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自己在此角色接觸中使用
介入 時,在該次接觸中,此角色的AP+1000。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介入 AP+2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此角色此角色以睡眠狀態登場。
 宣言  :棄置此角色。選擇最多1張AP4000或以下的角色棄置。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介入 AP+2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登場時  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4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
卡公開並加入手牌,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有卡加入手牌的情況下,棄置1張手牌。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介入  自己回合中  AP+3000(在自己回合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介入  自己回合中  AP+3000(在自己回合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自己回合結束時,此角色是睡眠狀態或擊暈狀態的情況下,棄置此角色。
誤導1 (對手進行推理時,可將此卡睡眠,然後對手的LP-1)
從手牌使用的情況下,此角色可無視事件卡顏色。(利用提示來使用也包含「從手牌使用」)
 事件編  LP+1
 解決編  AP+2000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對手這次行動不會獲得證據。 宣言   回合➊  選擇最多1張角色,回合結束為止,AP-2000。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選擇最多1張角色睡眠。 登場時  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2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擁有
介入 的
卡公開並加入手牌,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
 變裝時  抽1張卡。
變裝  FILE❻  (從手牌打出來替換接觸中的角色。將被替換的角色放置到牌庫下面)介入 AP+1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變裝時  抽1張卡。
變裝  FILE❻  (從手牌打出來替換接觸中的角色。將被替換的角色放置到牌庫下面)介入 AP+1000(接觸期間從手牌棄置來使用) 對手回合中   現場棄置時  抽1張卡。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 宣言   回合➊  選擇自己現場最多1張擁有
介入 的
角色,回合結束為止,給予
突擊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採取行動)。
靈光一閃 (從證據被棄置時可以發動)抽1張卡。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3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
角色公開並加入手牌,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從手牌選擇最多1張「LV少於或等於自己FILE區張數」的
角色登場。
從自己牌庫上面查看3張卡,從中選擇最多1張
角色公開並加入手牌,餘下的卡以任意順序放置到牌庫下面。從手牌選擇最多1張「LV少於或等於自己FILE區張數」的
角色登場。
從自己棄置牌選擇最多2張擁有
介入 的LV6或以下的
角色加入手牌。從手牌選擇最多1張擁有
介入 的LV6或以下的
角色登場。回合結束為止,給予該角色
突擊[角色] (在登場的回合可馬上對角色採取行動)。
此情境只有在自己的證據數量少於或等於對手的證據數量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
選擇最多1張角色棄置。
自己的
拍檔的
 事件解決  能力改寫為以下能力。
 解決編   證據隱滅  棄置與事件LV一樣數量的證據 :對手遊戲落敗。
自己的
拍檔的
 事件解決  能力改寫為以下能力。
 解決編   證據隱滅  棄置與事件LV一樣數量的證據 :對手遊戲落敗。
本事件進入解決編時,對手抽1張卡。
本事件進入解決編時,對手抽1張卡。
本事件進入解決編時,對手抽1張卡。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
 解決編   事件解決  :自己的證據數量多於或等於事件LV的情況下,遊戲勝利。
 支援  :移動到FILE區。自己的FILE區有7張卡或以上的情況下,事件進入解決編。